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决定正式启动
依据华夏国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年9月30日签订的原谅备忘录,华夏国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宣告自年9月6日起正式启动中印尼本币结算配合框架。此举是两国央行深入钱银金融配合的严重历程碑,有助于孕育国民币/印尼卢比直接报价,张大两国经贸交往中本币行使,增进贸易投资便当化。
自年9月6日起,下列贸易银行做为特准交错钱银做市商(ACCD),可遵照像关规章操持中印尼本币结算配合框架下的国民币/印尼卢比联系贸易营业。华夏:华夏工商银行、华夏农业银行、华夏银行、华夏设立银行、宁波银行、印度尼西亚曼底利银行上海分行、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上海分行、大华银行(华夏)有限公司。印度尼西亚:印尼中亚银行(PTBankCentralAsiaTbk)、印尼曼迪利银行(PTBankMandiri(Persero)Tbk)、印尼马来亚银行(PTBankMaybankIndonesiaTbk)、印尼宝石银行(PTBankPermataTbk)、华夏银行(香港)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(BankofChina(Hongkong)Ltd)、工商银行(印度尼西亚)有限公司(PTBankICBCIndonesia)、华夏设立银行(印度尼西亚)股分有限公司(PTBankChinaConstructionBankIndonesiaTbk)、印尼国民银行(PTBankRakyatIndonesia(Persero)Tbk)、印尼国度银行(PTBankNegaraIndonesia(Persero)Tbk)、印尼金融银行(PTBankDanamonTbk)、华裔银行(印尼)有限公司(PTBank(OCBC)NISPTbk)、大华银行(印尼)有限公司(PTBankUOBIndonesia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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